一、夫妻离婚房产未分割卖房公证委托书有效吗
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之后,若双方对共同房产尚未进行分配和明确权属的前提下,此时由其中任一方单方面作出出售房屋的公证委托书,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之举。究其原因在于,房产在归属问题上尚未明确之前,任意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擅自处置该财产,有可能引发对另一方权益的侵害。因此,唯有在法律意义上确认了房产的最终权属归属给某人之后,这个人方可获得合法授权,并以此作为依据来独立自主地对该处房产进行处理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
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二、夫妻离婚房产未分割怎么办理
夫妻离婚时房产未及时分隔,应先协商,协商不成可向司法机关诉讼。司法机关会考虑房产取得途径、双方投入、婚姻时长等因素,依据公平原则判决分割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
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三、夫妻离婚房子判给孩子,不过户会怎样
夫妻离婚后判给子女的房产未过户有风险。子女未充分获完整所有权,难支配收益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零九条
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经依法登记,发生效力;未经登记,不发生效力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,所有权可以不登记。
夫妻离婚后房产未分割时卖房公证委托书一般是无效的。因为在房产未分割明确归属的情况下,任何一方单独处理房产的行为可能损害另一方的权益。只有在明确了房产的归属,拥有房产所有权的一方才能合法地处置房产。